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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
2021-02-0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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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8

2月7日,红寺堡区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杨志辉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陈雪松同志在2020年度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通报了2020年度党员“积分制”结果,向党员说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2020年,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探索开展了党员“积分制”管理,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以党员“积分制”(80%)+年终民主评议(20%)两个模块组成,目的为了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细化党员考核程序。在完成前期80%(即党员自评、支部初评、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召开本次会议对年终20%进行民主评议。现场共计发出《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21份,收回21份,会议要求民主评议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工作实际从政治建设、群众观念、组织生活、责任担当、工作绩效等十个方面进行。最后,综合党员“积分制”考评、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最终评选出优秀党员6名、合格党员9名、不评定名次6名。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坚持平等、 实事求是的原则,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既保持了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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